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次
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思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我省研究生教育教学创新发展,表彰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果,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预计于今年下半年启动“第三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预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化教学改革,突出实践和创新,重点关注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效推广价值和广泛认可度。
二、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研究生教育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具有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教学成果应符合教育规律和浙江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高的方向,理念和方法先进,能够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方案和有效的解决办法,有实施成效的数据和佐证材料支撑,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四、材料提交(具体提交截止时间等省下发正式通知后另行通知)
1.纸质材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一份,《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一份及附件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附件材料过大或无法提交纸质版,请将其拷贝至U盘后提交。
2.电邮材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及附件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请表_**大学_姓名)。电子材料请控制在16M以内。
五、评审安排
学会按照《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组织网络评议和复评答辩,确定入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
六、公布颁奖
获奖项目由学会秘书处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学会颁发“第三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正式申报通知预计将于下学期发布,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申报集体教学成果奖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此前已获得过各类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联系人:许铮铮,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