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0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确保我校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项目按照预定的实施方案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学校决定开展结题申报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2018年第二批、2019年第一批立项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
二、方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题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签名版)、向高教司或项目合作企业所提交的《结题报告》、《验收证明》或《结题证明》、企业资助经费到账立项证明等。
2.各二级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3.学校根据结题材料进行核实验收。
三、重要说明
1.企业资助经费以实际到账情况为准,经费到账立项证明可截图负责人财务系统中的项目经费情况。
2.结题确认验收后由教务处统一计发剩余的教研业绩分及奖励,具体办法参照《温州大学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温大行政〔2019〕249号)及《温州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20〕39号)执行。
3.请2018年第二批、2019年第一批立项且建设期已满的项目按期结题;未按期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我校将不再进行第二轮验收,也不再计发结题教研业绩及奖励。
四、材料提交
请6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教务科5B308徐明君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教务处联系人:陈奕纶,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15958756394;地址:南校行政楼403B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