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4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快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或国内影响力的青年学科带头人,提高温州大学在国内外高校中的学术地位和综合竞争力。根据《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人才项目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0〕21号)(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第四批“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青年学者面向校内40周岁以下(本次聘任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在编在岗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引进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已作特殊约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按原人才引进协议执行。
二、聘任条件
具体条件见《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人才项目管理办法》文件。
三、聘任程序
1.“新湖青年学者”面向全校,择优遴选20人,其中文科10人(其中音体美类人才不少于2人),理工科10人;“伊利康青年学者”面向化学、生物、制药等学科,择优遴选5人。
2.“新湖青年学者”和“伊利康青年学者”分学院限额推荐,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科学学院可各择优累计推荐3人,其他各学院可择优推荐2人。平台及研究机构人员、“双肩挑”人员归口学科所在学院进行申报推荐。
3.申报者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反映个人教学和科研业绩的《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人才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入选“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的教师再次申报,业绩须为上一个聘期的开始时间至本次申报业绩截止时间内所获得的业绩。
4.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业绩开展评议,并进行推荐排序,填报《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
5.学院对被推荐人在教书育人、科研学术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与表现进行鉴定,提交《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附件4)。
6.学校对申报者的申报信息进行公示,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报校党委会批准。
7.推荐人员名单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文公布。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申报业绩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2.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材料弄虚作假,将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3.未提交相关证明的业绩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其他未尽事宜,以聘任管理文件为准。
请各单位在2020年7月10日前将候选人将申报推荐表、鉴定表、推荐人员汇总表及申报附件材料(一式1份)经学院盖章、签字送交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以“2020***学院新湖伊利康青年”命名打包)发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他事项
2019年下半年评选的“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将同本次评聘结果一起发布,待遇计算从2019年下半年入选时间开始。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6591585、664880、688391,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7B办公室。
附件:1.《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人才项目管理办法》
2.《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申报表》
3.《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4.《温州大学“新湖青年学者”“伊利康青年学者”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