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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温州大学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5号)(附件12)及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将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数量

本次我校可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额共计16门,其中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0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3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3门。各学院(教学单位)本次可推荐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名额详见附件3,各学院(教学单位)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应统筹安排各类型课程,避免过度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

二、申报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此次推荐范围原则上限于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第一、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020年度省级一流候选课程。其中,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从已立项的省级虚仿项目中择优推荐,具体认定类别、申报条件、相关数据接口规范、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要求详见附件4-附件6

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各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做好课程申报类别、视频拍摄、申报书填写等工作的统筹安排,于202151614点前,将审核汇总好的《申报书(五类)》、《课程数据信息表》、《关于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的承诺书》、《温州大学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和《温州大学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学院审核表》(附件7-11)以及附件材料(含视频)的电子版(各课程的各类电子版材料统一以“负责人+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命名后打包)、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七份,信息表、承诺书、汇总表、审核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教务科5B308,电子版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周林舒纯,电话:778089/683979,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南校区行政楼403B

其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联系人:许好好,电话:778365/669304,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南校区行政楼417B

 

注:请各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课程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如因申报材料问题导致最终未获推荐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3.温州大学各学院(教学单位)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附件5.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版)

附件6.第二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附件7.申报书(五类)

附件8.课程数据信息表

附件9.关于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的承诺书

附件10.温州大学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1.温州大学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学院审核表

附件12.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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