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2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及《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附件2)规定,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20年专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对象
由学校统一聘任的专业负责人(具体名单附后)。
二、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程序
经负责人自评—学院考核小组初评—学校专家组考核等程序开展,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法,最终以评级体现考核结果。其中,学院对专业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考,请各学院考核小组结合负责人工作实际和专业建设实效等指标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
三、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
各学院考核小组,需根据《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3)中的指标体系,在各专业负责人自评的基础上,对专业负责人在2019年6月-2020年6月期间,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考评与审核,并将考评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教务处。
学校对专业负责人考核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结合学院初评结果,最终确定考核等级。各学院务必按照《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的标准落实各专业负责人工作津贴。
四、材料报送
请《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于6月1日前送至教学科(5B308),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联系人:徐明君
教务处联系人:林丽雪,联系电话:86590291(770291),66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