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次
1、请参加过社会实践还未认定的研究生,填写附件1《温州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
2、研究生完成评定表上面的签字、盖章,交由学院评定。学院评定后由学院再交到研工部审核、盖章,评定表领回学院存档;审核通过可获得1学分;
3、由班级统一收集班级附件2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发黄敏侠老师,以社会实践+班级名称命名;
4、根据研究生手册,工作过1年以上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除社会实践环节直接获得学分,但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免除申请表(附件3)。
5、纸质版材料上交截止到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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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